阴平声
原 分 纷 芬 氛 汾 昏 惛 婚 荤 阍 因 姻 茵 湮 殷 闉 申 绅 伸 身 嗔 瞋 春 椿 询 荀 吞 暾 谆 迍 逡 皴 根 跟 欣 忻 昕 氲 煴 真 珍 振 甄 新 薪 辛 宾 滨 镔 彬 坤 髡 君 麇 军 皲 均 钧 榛 臻 莘 诜 薰 醺 勋 曛 熏 鲲 鹍 裈 昆 温 瘟 孙 餐 荪 搎 尊 樽 敦 墩 燉 奔 贲 巾 斤 筋 村 亲 遵 恩 喷 哏 津
增
濆
雰
黂
羵
鼖
饙
帉
幩
棻
鼢
餴
𣬩
羒
轒
衯
馚
馩
昐
鳻
萉
岎
妢
梤
肦
䭻
隫
㸮
敃
錀
拚
𦐈
𣯻
秎
葐
魵
𤖘
砏
鈖
訜
㞣
㤋
棔
㖧
殙
涽
睯
睧
暋
痻
䎜
禋
裀
堙
歅
氤
骃
絪
諲
洇
筃
鞇
欭
緸
䍰
栶
䓰
𡊹
秵
凐
㧢
𦎣
呻
柛
珅
䰠
眒
裑
敒
䠳
訷
鵢
妽
䐜
㭄
㥲
䀼
輴
鶞
杶
䡅
瑃
暙
媋
鰆
峋
恂
珣
洵
眴
栒
杊
馻
㡄
㰬
檈
咰
駨
姰
毥
䵍
泿
啍
焞
炖
噋
涒
憞
黗
𧑒
肫
盹
衠
宒
踆
竣
䞭
捘
𠬍
竴
壿
夋
炘
盺
妡
邤
缊
蒀
蝹
揾
㛙
豳
斌
玢
霦
椕
顮
𩴱
攽
貇
臗
𪙲
𩒱
菌
袀
㽦
蚐
㚬
桾
鍕
歏
鲪
蓁
溱
轃
瀙
搸
殝
駪
甡
兟
籸
㾕
姺
𣘘
燊
䯂
峷
屾
䅸
阠
𡣎
扟
焄
獯
琨
焜
蜫
锟
騉
㡓
鶤
菎
猑
惃
㱎
䖵
婫
韫
殟
瑥
㼔
飧
狲
薞
槂
喰
嶟
鷷
繜
瀳
惇
蜳
弴
旽
驐
䪃
㢯
橔
㬿
䃦
䔻
𥂦
朜
犜
锛
蟦
䴅
鐼
汮
釿
䈽
㸑
澊
鷷
蒽
煾
瑧
浾
珒
阳平声
原 邻 燐 鳞 磷 麟 粼 辚 贫 濒 频 蘋 颦 嚬 民 珉 缗 旻 人 仁 伦 纶 抡 轮 沦 裙 群 勤 芹 门 扪 论 崙 文 纹 闻 蚊 银 訚 龈 垠 寅 夤 嚚 鄞 盆 湓 陈 臣 尘 娠 辰 晨 宸 秦 𥱧 唇 莼 淳 纯 醇 錞 鹑 巡 旬 驯 循 云 芸 纭 耘 匀 员 筠 坟 焚 棼 魂 浑 豚 屯 饨 臀 神 存 蹲 痕 纫
增
驎
璘
潾
嶙
獜
瞵
翷
壣
繗
暽
駗
疄
甐
𧲂
鏻
㔂
斴
嫔
矉
玭
𧓍
㰋
猵
闽
岷
旼
忞
罠
笢
盿
鈱
暋
痻
閺
敃
姄
鳼
䝧
鴖
盷
怋
苠
䡑
䁕
䪸
鍲
抿
朲
芢
魜
秂
䑳
囵
蜦
鯩
踚
錀
陯
碖
耣
䈁
腀
慬
廑
瘽
𥎊
蚚
堇
懄
㮗
璊
们
穈
虋
樠
䫒
䟂
汶
𩔉
䊟
玧
怋
仑
惀
芲
婨
雯
汶
彣
阌
芠
魰
鴖
䰚
妏
鼤
炆
鐼
玟
馼
鳼
閺
狺
𦟘
殥
螾
珢
𪛊
䖜
峾
檭
蔩
蛝
圁
泿
璌
鏔
斦
䖐
葐
㖹
填
蔯
麎
茞
鷐
螴
莀
䢅
曟
敐
䣅
薼
屒
䢻
樄
螓
嫀
漘
忳
㵮
膞
鯙
憌
䥎
䓐
𢗋
紃
郇
揗
䖲
㵌
䘩
䙉
灥
𧾝
迿
偱
䋸
畇
荺
昀
鋆
縜
囩
沄
筼
郧
妘
熉
涢
眃
耺
橒
䉙
愪
枌
蕡
豮
蒶
橨
弅
沄
鼲
溷
馄
𤟤
䐊
梡
餫
䡣
㮯
㑮
緷
轋
顐
䴷
棞
忶
窀
棆
㡒
芚
鲀
軘
吨
忳
庉
霕
𩖤
㩔
坉
㼊
訰
袸
拵
拫
鞎
㯊
囜
民古文:𠘽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彌鄰切,音泯。 (眞韻)
- 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
- 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
- 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
- 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
- 又民曹,漢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《註》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
- 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《文獻通考》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
- 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南方有裸民,見《呂氏春秋》。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𠀤見《山海經》。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《窮神祕苑》。
- 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- 又叶鄰知切,音離。 (支韻)
- 《夏禹襄陵操》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
- 又叶彌延切,音眠。 (先韻)
- 《楊方·合歡詩》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
- 《六書略》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
- 按: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